前言司法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于2018年2月5日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经汇总梳理,司法部对《实施办法》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于4月25日经司法部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实施办法》规定,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者,需要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方可报考司法考试。

司法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18年2月5日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截至3月7日,司法部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和邮箱共收到各类意见建议2.8万余条。经汇总梳理,司法部对《实施办法》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于4月25日经司法部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提起国家司法考试,广大考生们都喜欢称之为:“中国第一考”、“通过率最低的考试”等等,近日,有关司法考试的文件开始施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共7章28条,其中,考试报名的专业学历条件有了新规定,提高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专业学历门槛。《实施办法》规定,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者,需要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方可报考司法考试。下面我们来看看具体变化!
曾被开除公职人员禁止报考非法学专业人士符合条件仍可报考证书被吊销者不得再报考主客观题分开考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