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全省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6日至2022年1月12日。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间内以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向江苏省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近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发布
关于全省乡村振兴
拟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淮安6个先进集体
13个先进个人入选
拟表彰对象公示名单
先进集体(6个)
1.淮安市清江浦区黄码镇杨庙村党总支
2.淮安市淮安区石塘镇党委
3.淮安市淮阴区刘老庄镇党委
4.淮安市洪泽区岔河镇党委
5.涟水县红窑镇党委
6.盱眙县马坝镇党委
先进个人(13个)
王正东 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处副处长
朱储良 淮安市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处处长
华吕春 金湖县银涂镇于沟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孙 荪 淮安市水利局农村水利处副处长
李鹏飞 淮安市委组织部组织处处长
谷 洲 淮安市淮安区钦工镇宋集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沈明忠 金湖县戴楼街道党工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
邵加成 淮安市洪泽区东双沟镇党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
周凤建 淮安市农业农村局总畜牧兽医师
胡海荣 淮安市淮阴区淮高镇大福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黄兵号 淮安市委宣传部创建管理处处长
蒋林海 盱眙县桂五镇党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
薛大忠 涟水县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科长、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副站长
关于全省乡村振兴拟表彰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经中央批准,省委、省政府决定表彰一批全省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充分酝酿、逐级推荐、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差额评选、综合评审,确定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龙尚村党委等65个集体、丁鸣鸣等200名个人作为全省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全省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6日至2022年1月12日。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间内以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向江苏省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话:(025)86263185、86263085
传真:(025)86381120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月光广场8号江苏农林大厦1505室
邮政编码:210036
来源: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官网
编辑:陈诗雅
责编:盛天畏
审核:于维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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